红字发票是蓝字发票开具后,因规定情形需要冲减时按规定开具的发票,日常也叫"红冲"。本页依据的公告规范的是数电发票场景。
触发情形是一组开放列举。 蓝字数电发票开具后,发生销售退回(包括全部退回和部分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包括全部中止和部分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的,应当按照规定开具红字数电发票。条款用的是"等",不是穷尽清单。
谁来发起,取决于蓝字发票走到了哪一步。 蓝字数电发票未进行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的,由开票方发起红冲流程并直接开具;已经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开票方或受票方均可发起,经对方确认《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后由开票方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报废产品收购发票、光伏收购发票等,无论是否确认,均由开票方发起。
红冲之后还有后续处理。 受票方已将发票用于申报抵扣的,公告对进项税额和记账凭证另有规定,不是开完红字发票就结束。
确认单怎么走、已抵扣的怎么处理、出口退税勾选过的怎么办,本站另有一页专讲:数电发票开错后怎样办理红冲?。本页只解释概念与触发情形,不复制操作步骤,也不判断某一笔业务应否红冲。
来源说明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应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1号)· 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12/c5236067/content.html
来源核验时间:2026-07-22。本页不构成针对具体企业的税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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