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答案: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是市场监管部门对符合严重违法失信条件的主体实施公示和重点管理的制度;自 2026 年 7 月 15 日起适用市场监管总局令第 128 号。
核心要点有哪些?
- 列入不是看到一次普通违规就自动发生,需要符合办法规定的行为和程序。
- 列入决定、异议、复核、公示和移出都有法定流程。
- 该名单与经营异常名录不是同一层级、同一触发条件。
- 市场监管总局令第 44 号已被第 128 号令废止,不再作为现行依据。
实际操作时先做什么?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主体状态;收到拟列入告知时,按文书载明的途径核对事实并提出异议。
哪些内容不能直接套用?
不要仅凭搜索结果给某家企业贴上“严重失信”标签,应以正式公示和行政决定为准。
常见问题有哪些?
这页能直接替代主管部门的办理口径吗?
不能。页面用于说明通用规则和核对顺序;地区、主体和具体业务不同,应以主管部门当前页面、系统提示和正式文书为准。
页面里的信息以后变化了怎么办?
以文末官方来源的现行版本为准。财小云更新时会生成新版本,不在旧页面上静默改写承重结论。
遇到个案争议时应该怎么处理?
先保存合同、凭证、申报记录和主管部门通知,再向有权机关或具备相应责任能力的专业人员核实,不依据一篇科普页自行定性。
依据哪些官方来源?
- 《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6-08-09 核验)
- 《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6-08-09 核验)
本文用于公开规则导航,不替代针对具体企业的税务、法律或人力资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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