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票、收票和保管发票,中小微企业要遵守哪些基本规则?

核验 2026-07-30
本文目录
  1. 先分清:票是什么
  2. 开票这一侧:谁来开、怎么开才合规
  3. 收票这一侧:要取得、要核对
  4. 使用边界:六类行为碰不得
  5. 保管这一侧:存放、登记与缴销
  6. 去哪里核对
  7. 常见错误
  8. 行动清单
  9. 常见问题

发票是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日常经营守住三条线:收款方如实开票,付款方主动取票并核对品名金额,已开出发票的存根联保存5年。

先分清:票是什么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发票是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国家积极推广使用电子发票。

所以“电子发票不正规”是误解。客户只接受电子发票、供应商只开电子发票,都站得住。

开票这一侧:谁来开、怎么开才合规

谁来开。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默认就是“谁收钱、谁开票”。

怎么开。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开具纸质发票应当加盖发票专用章。

红线。 办法明令禁止三种虚开行为: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一句话,票面上的业务必须是真的。

收票这一侧:要取得、要核对

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这是你这边入账的基础凭证。

两个核对动作:

  • 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让商家把实际购买的东西改成别的名目,本身就违规。
  •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收到有问题的票,拒收是你的权利。

使用边界:六类行为碰不得

办法列出了使用发票的禁止行为,归拢起来是六类:

  1. 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
  2. 知道或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还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
  3. 拆本使用发票;
  4. 扩大发票使用范围;
  5. 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
  6. 窃取、截留、篡改、出售、泄露发票数据。

同一条还规定,税务机关应当提供查询发票真伪的便捷渠道——拿不准的票,先查再用。

保管这一侧:存放、登记与缴销

  • 存放。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应当保存5年。
  • 登记。 应当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配合税务机关进行身份验证,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
  • 缴销。 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应当办理发票的变更、缴销手续。

去哪里核对

  • 规则原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全文,官方链接见文末来源说明。
  • 发票真伪:通过税务机关提供的发票查验渠道核对,不放心先查验再入账。
  • 本企业具体业务该不该开、开哪种票:主管税务机关。

常见错误

把“专票都能抵扣、普票都不能抵扣”当通则。 这是过度简化,本页不作这类断言。本页只讲开票、收票、保管的通用规则;哪些凭证可以抵扣、异常凭证怎么处理,见本站抵扣凭证与异常凭证专页

以为电子发票“不算数”。 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国家正在推广使用电子发票。

让商家“帮忙”改品名或金额。 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开与实际业务不符的票,对双方都是红线。

变更或注销时忘了发票这一头。 变更、注销税务登记时,发票的变更、缴销手续要同时办理。

行动清单

  1. 确认收款即开票:对外经营收款,由收款方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2. 开票前核对业务真实性:按时限、顺序、栏目一次性如实开具,纸质票加盖发票专用章。
  3. 付款后主动取得发票,核对品名和金额与实际业务一致;不符合规定的票有权拒收。
  4. 检查保管:已开发票的存根联保存5年,按规定存放,不擅自损毁。
  5. 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使用情况;变更或注销税务登记时同步办理发票变更、缴销。

常见问题

电子发票和纸质发票效力一样吗?

一样。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国家积极推广使用电子发票。

发票要保存多久?

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应当保存5年。发票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存放和保管,不得擅自损毁。

怀疑收到的发票有问题怎么办?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税务机关应当提供查询发票真伪的便捷渠道,先查验再决定是否入账;仍有疑问的,向主管税务机关核实。


来源说明

来源核验时间:2026-07-30。这份开票、收票和保管速查由财小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官方口径整理,最后核验于2026-07-30。本页只讲通用基本规则:数电票的开具、接收和查验见本站数电票指南虚开发票等行为的处罚口径、发票领用手续、电子发票报销入账归档规则不在本页范围。本页不构成针对具体企业的税务意见,个案以主管税务机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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